捐贈文物給本處,有以下幾點注意事項:
1. 文物性質必須符合本處蒐藏範圍。
2. 來源明確、產權清楚及合法取得,且對其使用或處置無限制條件。
3. 文物若原非捐贈者所有,應附有合法讓渡證明或財產轉移等相關文件。
4. 文物若為近現代的出版品、書籍,改依圖書捐贈相關規定辦理。
5. 文物若為藝術品,必須是原件、具單一性或原創性,不得為可量產之商業用品。
6. 文物狀況保持良好,無結構性或外觀之嚴重劣損。
7. 文物不違反生態保育或文化資產相關規定。
8. 由於本處典藏空間有限,請在捐贈文物之前自行審酌條件是否相符,若有不相符或不清楚的部分,建議您另擇更適合的單位捐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