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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資通安全推動小組組織架構圖

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資通安全推動小組設置要點


一、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(以下簡稱本處)屬資通安全責任等級D級之公務機關 ,為落實文化部所訂定之「文化部及所屬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」,特設「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資通安全推動小組」(以下簡稱本推動小組)以推動相關工作,並訂定本要點。

二、 本推動小組任務如下:

(一)執行資通安全責任等級D級之公務機關應辦事項。
(二)核心業務及核心資通系統盤點。
(三)資通安全長及資通安全推動組織設置。
(四)資通系統及資訊資產盤點。
(五)資通安全風險評估。
(六)資通安全防護及控制措施採行。
(七)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。
(八)資通安全情資評估及因應。
(九)資通系統或服務委外辦理管理。
(十)資通安全教育訓練。


三、 本推動小組置召集人一人,由副處長兼任,並為資安長;副召集人由督導研究員兼任,並為副資安長;執行秘書一人,由研究典藏組組長兼任,承召集人指示,綜理本推動小組有關作業;另置委員若干人,由各組室單位主管兼任。
本推動小組為執行前點各項業務,置二人以上具有資通安全相關領域專長人員負責辦理。


四、 本推動小組每年召開會議至少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,均由召集人擔任主席;召集人因故不能主持時,由副召集人代理之;召集人及副召集人均因故不能主持時,由召集人指定一人代理之。
本推動小組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。但因故不能出席時,得指派代表出席。
本推動小組會議得依任務需要,邀請專家及學者出席。


五、 本推動小組委員及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。


六、 本推動小組所需經費,由研究典藏組相關經費支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