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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處誠徵工務機電組技佐(電機工程職系)1名

一、職稱:技佐

二、官職等: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

三、名額:1名 

四、資格條件: 

(一)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電機、電子相關科系畢業。 

(二)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,並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。 

(三)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、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。

五、工作項目: 

(一)監視及廁所緊急求助鈴等相關系統維護與改善。 

(二)電信系統維護與改善、電信費用核銷等相關事宜。 

(三)機電委外履約管理。

(四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
六、聯絡資訊: 

(一)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,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:請於114年5月17日(六)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「事求人」網頁-本職缺公告點選「我要應徵」,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,確認「我的簡歷」及「我的履歷」內容無誤,點選【應徵職缺】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,將相關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【含最高學歷證書(持國外學歷證件者,須提供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之文件)、考試及格證書、最近1次派令及銓敘審定函、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(任職未滿5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)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(如語文檢定證明、專長證明等,無者免附)】。

(二)應徵人員請下載本職缺「應徵人員名冊」(如附件)填妥相關個人資料後寄ch004@ms.cksmh.gov.tw,收件者張小姐,主旨為「應徵人姓名+應徵工務機電組技佐」。如有應徵相關疑義,請洽(02)23431100轉1075張小姐。

(三)符合資格條件者,擇優通知面試;逾期報名、檢附資料不齊全、資格不符者,恕不受理,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。

(四)甄選錄取者,由本處另行通知當事人,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;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,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。

(五)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一經查明,已錄取者,撤銷錄取資格。其涉及刑事責任者,移送檢察機關辦理。

(六)如有工作項目疑義,請洽(02)23431100轉1197林先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