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處演藝廳場地開放藝文團體優惠申請
藝文團體駐點演出優惠
1.申請依據: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演藝廳表演藝術團隊演出申請要點
2.申請資格: 從事舞蹈、音樂、戲劇、戲曲或其他表演藝術活動,且經政府機
關核准登記或立案之法人、機構、學校、團體或個人。
3.申請條件: 至少演出二週,每週至少二場。
4.場租優惠:原場租5折
藝文團體合作演出優惠
1.申請依據: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演藝廳表演藝術合作計畫
2.申請資格:從事舞蹈、戲劇、音樂、民俗技藝或其他表演藝術活動,且依我
國 法令核准設立、登記或立案之法人、民間團體或領有中華民國
身分 證或居留證之自然人。
3.申請條件: 有售票演出經驗,演出場次至少1場。
4.收費計算:票房收入(扣除票務作業費用)八二拆帳,80%為表演團體所有,20%歸本處。
如有興趣請先查詢並申請演藝廳檔期
https://www.cksmh.gov.tw/場地租借/活動場地申請/演藝廳/申請
詳細資訊請參考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