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堂內拍攝電視或電影者,每1小時10,000元。二、堂外拍攝電視或電影者,每1小時15,000元。三、投射堂體每日100,000元。四、投射正面牌樓每日50,000元。五、申請拍攝及投影案件,請洽承辦人蕭小姐。電話:(02)2343-1100 分機1157。
投影實景圖
園區平面圖 租借區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