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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-22歲具中華民國國籍或符合資格的外國人士可領用文化禮金1,200點文化幣

  • 日期:2026-02-08

為鼓勵青少年的藝文參與體驗,促進藝文產業發展,文化部自112年起發放文化禮金,作為看國片、看表演、買書、逛博物館、手座DIY等藝文消費折抵使用。自115年起,文化禮金發放對象為13~22歲每人1,200點文化幣(1點等同新臺幣1元)。

文化幣宣傳海報通用版相關詳情請見文化幣官網https://twcp.moc.gov.tw/prec-u/